公 告
袁朝军、周治林:
申请执行人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袁朝军、周治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询价报告,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,请在收到询价报告后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意见,逾期未提交,本院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十三条的规定,按照询价平台出具结果的平均值438401元作为房屋参考价进行拍卖,最终拍卖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准。
福泉市人民法院
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日